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通知陕建发〔2019〕122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18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以根治,省厅将于2019年11月对各地市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拟定于11月11日至11月29日,具体到达各市(区)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西安、咸阳、杨凌、西咸、宝鸡 组 长:厅标定处处长杨帆 组 员:6名专家 第二组:铜川、榆林、延安、神木、府谷 组 长:厅建管办主任张丹 组 员:6名专家 第三组:渭南、韩城、汉中、安康、商洛 组 长:厅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宋世锋 组 员:6名专家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地市排查问题情况汇报、查阅台账、随机抽取项目等方式。每个地市至少抽查2个市区建设项目,每个设区市抽查1县(区),抽查2个在建项目;西咸新区抽查2个新城,每个新城抽查2个在建项目;杨凌、韩城、神木、府谷各抽查2个以上在建项目,举报项目必查。 四、督导检查内容 1.《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情况;2.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3.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五、督导检查要求 (一)各地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据《陕西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陕西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形成书面报告和台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无一遗漏。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做出专项情况汇报。 (二)检查人员要明确检查内容,准确把握检查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查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并与受检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三)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申成益 电 话:029-6391573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邢台资质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