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各行各业都是挺不容易的,有一部分由于企业管理到位,资金雄厚,还在一步步扩大,增加业务。可是大部分公司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运营久点也就一年半载左右,不好的半年就关门了。在建筑行业中,企业一旦倒闭老板为了能把利益最大化都会选择把企业连带建筑资质一起转让出去,那么企业的债务问题是由转让方还是受让方负责呢?接下来邢台资质为你讲解下如何正确处理建筑资质债务转让事项?
资质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来承担,主要是视情况而定,有这么几种情况,一起来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示,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分立、合并或者转让,都需要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并且公示,这样才会起到作用。鉴于在这样的基础上,那就看一下下面这几种情况。
1、邢台建筑企业转让前,如果存在债务问题,一定要先告知债权人实际情况,债权人统一之后可以转让;如果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转让,那么这次的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除非事先由债务人提供担保。
2、如果邢台建筑企业在转让的时候,受让方买断了转让公司的债务债权,并且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规定债务债权由受让方承担,并且也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公司变更手续并公示,那么受让方就要对债务债权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将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买下来了,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现原企业还有遗漏的债务没解决清楚或者是清理债务不彻底留下来的问题,而受让方已经接受了转让方的资产,但是未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公示的,那么这些债务债权就由原企业和受让方一起来承担。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无论是变更为什么,由于它的民事主体没有发生改变,它需要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作为原公司的变更,必要的时候也得承担它的责任。但是通常情况下,公司转让股权之前,都会对公司的债务债权状况调查一番,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债务承担的约定,股权转让是公司净资产转让,原公司要对为披露的债务债权进行担保。
上述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建筑资质债务转让事项?”的相关内容,以上这些情况都是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在不同的前提下,相对的结果也会不一样。在此,希望双方能够坦诚布公,将双方的情况放在桌面上谈,争取一个满意的结果,并且将商讨结果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公示。 |